各村民委员会、驻镇企事业单位: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县文件要求,现将《乐素河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素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7日
乐素河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和《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西甲直播人民政府办公室《西甲直播: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和2019年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编制乐素河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及各级政府的要求,以规范工作程序为重点,以强化督促检查为抓手,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乐素河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乐素河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乐素河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会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文件,编制了《乐素河镇人民政府二〇一八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各公开单位也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此外,我镇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系,推进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二、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镇对近一年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严格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要求除了涉密信息外,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信息都要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编制了《指南》和《目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2018年,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概况信息、党政文件、计划总结、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应急预案、行政执法及公民服务等9大项的相关政府信息,共计168条。
(二)主动公开形式:1、通过互联网。在“西甲直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2、在政府政务公开栏中主动公开信息,刊登内容主要为工作动态、西甲直播:、重要会议及通知精神、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3、通过公共查阅点。我镇确定乐素河镇党政办为县级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场所。目前镇党政办已汇集了相关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本、纸质文本及目录、指南等,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了帮助。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镇均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镇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能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
2、公开形式需进一步提高。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阅点建立不够完善,农村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较困难。电视、广播等其他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3、信息公开宣传需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还不很熟悉。
4、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仍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表象化,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利用集中学习,加强对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扩大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同时继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
2.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3.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4.拓展公开方式。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5.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保密审查、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镇工作考核,并制定考核细则,每季度检查公布一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