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驻略各单位:
《西甲直播县城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6月12日经县政府批准的《西甲直播县城抗旱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西甲直播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西甲直播县城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西甲直播县城在发生旱情的应急情况下,兴州街道办及各部门落实抗旱责任,科学、有效、有序开展抗旱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保障县城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陕西省抗旱应急预案》《汉中市抗旱应急预案》《西甲直播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始终作为抗旱首要目标任务。
(2)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
(3)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以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重点协调粮食生产安全和民生工业用水,兼顾一般生产、生态和其他用水。
(4)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5)坚持依法抗旱,科学抗旱,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参与,专业队伍和群众抗旱结合。
1.4 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干旱灾害,是指由于降水减少、供水不足引起的用水短缺,并对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危害的事件。干旱灾害防抗是指政府和部门组织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手段,预防和减少干旱灾害损失的活动。本预案适用于西甲直播县城干旱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即北起十天高速略阳收费站,南至劝溪沟村,西至345国道金洞隧道,东至马桑坪村跃进桥)。
2 基本情况
2.1 县城基本情况
略阳县城位于略阳的中部偏南,地处八渡河、东渡河与嘉陵江汇流地段,一江两河横贯其中,三面环水,四周五山环抱,平均高程660米。县城建成面积6.59平方公里。宝成铁路贯通南北,十天高速穿行东北,309省道横穿东西。县城内有略阳火车站、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陕煤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中、省重点企业,是陕、甘、川毗邻地区重要的物资集散地,是我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县城多年平均气温13.9℃,年平均降雨量750.3毫米,最大年降雨量1353.3毫米,最少年降雨量532.5毫米,汛期5-10月降雨量占全年的82%,且多以暴雨和连阴雨的形式出现。嘉陵江发源于秦岭以南的凤县代王山,略阳水文站控制流域面积1.92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44.3亿立方米,县城段河长7公里。八渡河发源于甘肃徽县境内,全流域面积466.9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1.46亿立方米,县城段河长6公里。东渡河发源于本县境内煎茶岭,全流域面积127.1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0.47亿立方米,县城段河长3.5公里。
2.2 干旱灾害概况
西甲直播干旱灾害主要有春旱、初夏旱、伏旱等类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发生频率高,持续时间长。据统计,1955—2005年50年中,出现大旱十次,小旱十八次,微旱十次,平均每七年出现一次大旱,每三年一次小旱,尤其是1995年—2005年十年间出现大旱三次。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干旱频次明显加快,几乎年年发生季节性干旱。二是春旱和初夏干旱关系密切。据统计得知,一年之内有春旱,可能就有初夏干旱。如普查中有7次春旱,就对应有7次以上初夏干旱,机率达100%,而20次初夏干旱对应只有11次伏旱,机率达55%。可见春旱和初夏干旱关系密切,初夏干旱和伏旱关系不密切。三是春旱常有发生,初夏旱最为频繁。1955—2005年以来,春旱发生7次,年平均0.2次;初夏旱比较频繁,发生20次之多,年平均0.4次;伏旱出现伏旱11次,年平均0.2次。春旱,多发生在3、4月,正值小麦返青、灌浆、吐穗阶段,危害较重,且对蓄水夏灌有影响;初夏旱,多出现在5、6月,是小麦灌浆、水稻插秧期,影响小麦收成,延误插秧和秧苗生长。伏旱,一般发生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影响秋作物扬花授粉、抽雄吐穗,危害极大。
2.3 供水工程现状
我县县城供水分为城镇居民饮水和工业用水。
(1)城镇居民饮水。西甲直播城的主要供水水源采自八渡河的浅层地表水,主要供水对象是县城居民生活用水,市政公用设施和部分工业生产用水,主要由陕西省水务集团西甲直播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供水面积约为4.4平方公里,供水主管道长约为55公里,供水人口约5万人。
取水水源共三处:县城水源地建于1978年,位于八渡河东侧自来水公司院内,有大口井一处,管井二眼,设计出水能力6000立方米/日,取河床地下水;谭家院水厂水源地建成于1996年,位于八渡河同心村谭家院,建有大口井两处,井深5.5米,井径8米,渗水渠250米,续建截渗坝一处,坝长97米,铺设DN800渗管300米,设计日处理能力2.0万立方米/日,于2008年进行扩建改造,现达到设计能力;金池院水源地建成于2012年,修建截渗坝一处,坝长32米,坝高4.4米,引水流量0.26m3/s,日引水流量2.25万立方米,引水管道长17.5公里,采用600毫米混凝土管,引水至谭家院水厂。三处水源目前总供水能力为2万立方米/日,县城每年的供水量1978年为26.1万吨,1998年增加到427.65万吨,到2019年稳定在330万吨,近四年来从水趋于减少,最高日供水量达到1.2万立方米/日。
(2)工业用水。西甲直播属汉中市西部的一个工业县城,县域内工业繁荣,主要是以略阳钢铁厂为中心的各种炼铁和铁矿开采产业,还有为数较多的金矿和多种金属矿产开采企业,包括用水量较大的选矿业,还有陕煤集团略阳发电厂,都属于高耗水企业,县域内沿嘉陵江两岸共有井径2米以上,井深5米以上的大口径采水井20口,其中县城4口,嘉陵江支流八渡河两岸共有11口,县城边7口,该井都集中在河道两岸,井深都在25米以内,均为抽地表水,每年地表水抽水量约为3300万立方米,这些企业支撑着略阳县城经济,由此可见我县工业用水量相当大,一旦发生旱情对工业的影响也相当巨大,对全县的经济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全县2013年工业取水总量为3538.8万立方米,中央、省单位工业取水量为380万立方米,占全县工业取水量的95.5%,工业总产值11795.9万元,万元产值用水量2865.4吨;略阳钢铁厂、磷肥厂、发电厂是冶金、电力、化工行业的主要用水大户,占工业总用水量的92.4%,因此,这几家企业对西甲直播的工业用水的影响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2.4 抗旱非工程措施
截至2024年,全县共累计形成固定资金200万元,拥有各类抗旱灌溉机具120台(套),抽水管道6千多米,清淤设备1台(套),送水车辆2辆,净水器设备3套,日抗旱浇地能力达800亩,成为我县抗旱服务的坚实基础。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框架,成员单位增设兴州街道办事处,不再单设县城抗旱指挥部,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领导指挥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县城抗旱工作。
总 指 挥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县政府分管公安副县长
县政府分管水利副县长
指 挥 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县人武部副部长(主持日常工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持日常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
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县气象局局长
略阳水文站站长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
县民政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局长
县供销联社主任
县委网信办主任
国网略阳供电公司总经理
电信略阳分公司总经理
移动略阳分公司总经理
联通略阳分公司总经理
兴州街道办事处主任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县防汛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3.2 县防指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抗旱减灾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抗旱工作政策、法规和制度。落实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对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批准跨区域抗旱应急方案,及时掌握全县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做好灾后处置和有关协调工作。
3.3 县防指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指挥长职责
总指挥长:领导、指挥全县抗旱工作。
副总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协助总指挥长负责全县抗旱工作,组织领导抗旱应急、抗旱支援、物资储备、资金经费等工作。
副总指挥长(人武部部长):协助总指挥长负责组织驻略武警、民兵预备役等参加抗旱、支援救灾工作。
副总指挥长(分管公安副县长):协助总指挥长负责公安部门参加抗旱、支援救灾工作。
副总指挥长(分管水利副县长):协助总指挥长负责农业、水利等方面抗旱工作。
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督促协调全县或相关方面抗旱工作。
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协助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督促落实各项抗旱工作,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指挥长(县水利局局长):协助总指挥长、副指挥长督促落实水利系统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水工程抗旱安全工作。
指挥长(县住建局局长):协助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督促落实住建系统抗旱工作。
指挥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协助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督促落实自然资源系统抗旱工作。
3.4 县防汛办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县防指的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指成员单位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贯彻实施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抗旱工作法规、制度;指导、推动、督促抗旱规划编制,制订和实施抗旱预案;组织旱情会商,收集、分析、报告、发布干旱灾情信息,协调指导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干旱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各镇(街道)报告的干旱灾害损失和影响进行评估;负责县级抗旱物资储备、更新、调配和资金管理。
3.5 成员单位职责
(1)县纪委监委:负责抗旱救灾工作日常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对失职失责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2)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和协调驻略武警、民兵预备役等参加抗旱、支援救灾工作。
(3)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指导协调抗旱法规、政策的宣传,组织协调主流媒体及时报道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动态信息,做好网上宣传及网络舆情监测、处置。
(4)县政府办:负责县政府机关抗旱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抗旱组织协调工作;如遇重大旱情,负责协助县防指做好文件草拟、发布、上报等工作。
(5)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抗旱减灾综合协调指导工作,干旱灾害的核查和抗旱救灾工作,指导受旱灾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救灾捐赠工作和抗旱救灾款物管理。
(6)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本系统抗旱工作,协调抗旱应急工程的用地保障。
(7)县住建局:负责本系统抗旱工作,承担县防指安排的紧急抗旱应急任务。
(8)县水利局:负责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水利工程抗旱运行与水资源调度,组织、指导水利抗旱工程和抗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指导县城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抗旱保障工作。
(9)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和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和装备执行向旱区应急运送生活用水等抗旱任务。
(10)县气象局:负责干旱天气形势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和雨情实况信息,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11)县水文站:负责承担水情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提供实时雨情、水情、墒情和有关水文旱情预警信息,做好抗旱减灾现场水文服务。
(12)县发改局:负责抗旱减灾救灾和灾后重建重点项目规划、投资计划、协调和衔接工作。
(13)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本系统抗旱工作,承担县防指安排的紧急抗旱应急任务。
(14)县经贸局:负责本系统抗旱工作,承担县防指安排的紧急抗旱应急任务。
(15)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抗旱工作秩序和受旱灾区社会治安。打击窃抢抗旱物料、破坏抗旱设施、干扰抗旱工作的违法行为,维护用水秩序。
(16)县民政局:负责本系统抗旱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捐赠款物的募集和分配。
(17)县财政局:负责下达抗旱和救灾相关资金,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1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组织本系统运力资源,及时运送抗旱人员、物资及设备。
(19)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系统抗旱工作,承担农业土壤墒情监测和农业干旱灾情的收集与评估,组织指导农业抗旱减灾技术服务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20)县文旅局:负责本系统抗旱工作,承担县防指安排的紧急抗旱应急任务。
(21)县卫健局:负责受旱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22)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负责本系统抗旱工作,负责干旱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环境监测和无害化处置。
(23)县供销联社:负责做好系统内抗旱工作,督导系统内企业做好必要的抗旱物资储备和供应。
(24)国网略阳供电公司:负责保障旱情紧急时抗旱供水和恢复农业生产的电力供应。
(25)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本系统抗旱工作,承担县防指安排的紧急抗旱应急任务。
(26)兴州街道办:执行县防指有关县城抗旱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指示、要求,负责检查、组织、协调县城抗旱工作;负责县城旱灾信息监测、收集、分析、报告;负责街道办及村(社区)抗旱物资储备调配和抗旱服务队组建;负责县城抗旱的宣传、群众动员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根据抗旱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积极 提供有利条件,通力合作,共同高效应对抗旱任务。
3.6 县城十大战区抗旱指挥部
根据西甲直播历年来实战经验总结,县防指设立县城十大战区指挥部,并明确各自作战区域,随时应对干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县防指指定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县城十大战区指挥部第一、第二指挥长,指挥部地点设在第一指挥长单位,县城十大战区指挥部在县防指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落实各项处置工作任务。
(2)主要职责:执行县防指有关抗旱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组织领导、指挥调度、部署现场抗旱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统筹协调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组织等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抗旱救援工作。
(3)县城十大战区划分表
十大战区 |
战区指挥部 及联系电话 |
战区范围 |
指挥长 |
职 务 |
第一战区 |
文旅局 4822366 |
小东街至东门广场以南所有地区。 |
第一 |
县文旅局局长 |
第二 |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
|||
城关派出所所长 |
||||
第二战区 |
供销联社 4822570 |
小东街至东门广场以北,西至城西加油站所有地区。 |
第一 |
县供销联社主任 |
第二 |
兴州建安公司董事长 |
|||
第三战区 |
公安局 4820008 |
八渡河中学路口公路桥以南至灵岩路县邮政局路口以北所有地区。 |
第一 |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
第二 |
略阳电信公司经理 |
|||
第四战区 |
市场监督管理局 4823666 |
东关灵岩路南山路口至县邮政公司路口以南至略钢变电站所有地区。 |
第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
第二 |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
|||
县税务局局长 |
||||
第五战区 |
兴州街道 4822311 |
中学路八渡河公路桥以北至高家峡所有地区。 |
第一 |
兴州街道办事处主任 |
第二 |
县住建局局长 |
|||
第六战区 |
财政局 4830939 |
开元大厦以北至象山湾社区辖区所有地区。 |
第一 |
县财政局局长 |
第二 |
象山湾社区主任 |
|||
第七战区 |
横现河街道 4961325 |
横现河街道办规划区。 |
第一 |
横现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
第二 |
象山特种水泥公司总经理 |
|||
第八战区 |
略钢公司 4864320 |
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生活区。 |
第一 |
略钢公司总经理 |
第二 |
略阳钢铁厂厂长 |
|||
略钢社区主任 |
||||
第九战区 |
兴州街道 4822311 4824840 (临江社区) |
嘉陵江西岸略阳火车站所有地区。 |
第一 |
兴州街道办事处主任 |
第二 |
临江社区主任 |
|||
略阳火车站站长 |
||||
第十战区 |
陕煤略电公司4912712 |
陕煤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生活区(包括同馨园小区)。 |
第一 |
陕煤略电公司总经理 |
第二 |
陕煤略电公司安监部主任 |
4 干旱灾害等级划分及监测预防预警机制
4.1 县城干旱预警
依据县城供水预期缺水率,将县城干旱预警分为四个等级,即Ⅳ级预警(轻度干旱),Ⅲ级预警(中度干旱),Ⅱ级预警(严重干旱),Ⅰ级预警(特大干旱),具体标准见下表:
县城干旱缺水率应按式计算:
Pg=[(QZ-QS)/QZ]×100%
式中 Pg─县城干旱缺水率(%);
QZ─县城正常日供水量(m?);
QS─因旱县城实际日供水量(m?)。
县城旱情等级划分表
县城干旱 预警指标 |
旱 情 等 级(预 警 等 级) |
|||
轻度干旱 (Ⅳ级预案) |
中度干旱 (Ⅲ级预警) |
严重干旱 (Ⅱ级预警) |
特大干旱 (Ⅰ级预警) |
|
县城干旱缺水率Pg(%) |
5<Pg≤10 |
10<Pg≤20 |
20<Pg≤30 |
Pg>30 |
4.2 预防预警信息
4.2.1 旱情监测预警
县气象、水利、水文、农业、住建等部门应做好降水、河道流量、气温、土壤墒情、农作物受旱程度、水工程蓄水、县城缺水等信息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指。当预测干旱灾害即将加重时,县防指应提早预警,提早做好相关抗旱准备。
4.2.2 旱情信息报送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县气象局:负责重点时段报送县城降水、气温信息,适时提出人工降雨作业建议。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重点时段报送县城土壤墒情、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等受旱程度及范围。
略阳水文站:分区域重点时段做好县城江河径流变化报送,当江河出现或可能出现断流时,应立即报送。
县水利局:负责各重点水源工程水量信息报送,重点时段统计报送县城可调度水量信息。
县住建局:负责报送县城供水缺水及抗旱工作等信息。
县林业局:负责报送县城林业受旱及工作动态信息。
兴州街道办负责辖区旱灾信息监测,及时掌握并逐级报告雨情水情变化、当地蓄水、土壤墒情、受旱面积和城乡供水情况等信息,要按照《防汛抗旱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和《陕西省抗旱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向县防指报告旱灾信息,时限:轻度干旱10 日报告一次,中度干旱5日报告一次,严重干旱3日报告一次,特大干旱每日报告一次。
县防汛办组织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对旱情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干旱灾害等级,并报县防指和县委、县政府。
4.2.3 信息发布
(1)旱情、灾情、抗旱动态等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旱情、灾情、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审核、宣传部门负责发布。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印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3 预防措施
非旱季节,兴州街道办、各水管单位、供水企业、抗旱服务组织加强蓄水,搞好渠道、管道维修养护,大力推广节水灌溉。预报可能发生特大干旱时,要及早调整种植结构,多种抗旱能力强的作物,水作不通走旱作;要搞好宣传,厉行节约用水。当局部旱情发生并有发展趋势时,及时检修抗旱机具,调整供水计划,制定节水措施,加大限水力度,修订水源调度方案,为抗御更大旱情提前做好准备。
4.4 预防预警行动
县防指根据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立即组织风险研判和决策调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精准指挥并检查督促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县气象局要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灾害影响评估,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通报)最新干旱监测预报预警和决策建议信息;通过各种手段向社会公众发布干旱灾害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及时启动部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县应急管理局要根据干旱灾害预警信息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及时启动部门相关应急预案,适时启动抗旱、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做好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县交通局负责协调组织本系统运力资源,及时运送抗旱救灾人员、物资及设备。
县水利局负责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水利工程抗旱和县城供水运行与水源调度,协调、指导抗旱工程和抗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要根据干旱灾害预警信息加强组织水情、水量监测,加强江河上下游、左右岸水情信息共享和风险研判,及时做好抗旱供水预报预警工作,科学实施水资源调度,提供抗旱抢险技术支撑。
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土壤墒情、农作物干旱等预警信息加强风险研判,指导紧急预防干旱对农业、畜牧业、渔业造成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旱保收工作。
县林业局要指导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等工作。
县卫健局要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户外活动主管部门、主办单位等要督促活动承办方、场所管理方根据高温预警信息,加强风险研判,必要时停办或延期举办。
高空作业、室外作业、危险区域作业施工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等要根据高温预警信息,加强风险研判,必要时应落实停工、停产。
国网略阳供电公司要根据干旱灾害预警信息,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保障电力供应。
县通信管理部门、移动通讯运营企业要根据干旱灾害预警信息,加强高温期间对通讯线路、基站等的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保障通讯畅通。
供水和供气等单位要根据干旱灾害预警信息,做好供水、供气管网设施巡检和应急供水、供气准备等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根据干旱灾害预警信息,做好高温期间抗旱救灾应急支援准备。
其他部门、单位等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干旱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
5 应急响应
5.1 总体要求
(1)按照干旱灾害发生范围和程度,抗旱应急响应分为I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2)进入干旱期,县防汛办和县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应全程跟踪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县防汛办负责组织住建、水利、农业、气象、水文等部门及时分析会商旱情,根据实时旱情变化和程度启动相关抗旱应急响应。
(3)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县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加强值班,掌握辖区内、行业内防御工作动态,按规定及时向县防指报告相关情况。
(5)县防指旱情监测预报预警类部门,应按职责加强雨情、水情、旱情、灾情监测,增加预报频次直至滚动预报,并及时发布预警。
(6)县防指抗旱综合保障类部门,应按职责做好组织、政策、规划、资金、物资、医疗防疫、运输、地图、通讯、电力、油料、治安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7)县防指抗旱应急支援类部门,应按照县防指命令执行抗旱支援任务;可根据灾情处置实际需要采取向有关区域前置抗旱支援队伍和装备措施;抗旱支援时,接受灾情发生地防指统一指挥,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支援情况。
(8)县防指行业抗旱防灾类部门,应按职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干旱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保障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人员、重要设施安全,及时向县防指报送抗旱行动和灾情信息等。
(9)县防指抗旱宣传类部门,应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舆情管控,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互联网、微信平台等视听媒介向公众播发防御指引。
(10)县水利局负责旱期全县重大水利、抗旱工程的调度工作,必要时县防指直接调度。其他水利、抗旱工程的调度由有调度权限的部门、单位负责,必要时由有管辖权的防指直接调度。
(11)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12)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编制部门(行业)抗旱预案、重点工程抗旱预案、抗旱应急水量调度预案、生态抗旱预案,健全抗旱预案体系。
5.2 应急响应规定
5.2.1 Ⅳ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1)县城连续(春秋季连续15~30天,夏季10~20天,冬季20~3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或河道径流量比多年同期值偏少3成以下,县城缺水率小于10%。
(2)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二)启动程序
县防汛办主任主持会商,并报请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签发。
(三)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发出抗旱工作通知,派出工作组检查抗旱准备和抗旱措施落实情况。
(2)兴州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 一是加强旱情监测预报和抗旱工作领导;二是适时上报和发布旱情信息;三是按照预案规定及时落实抗旱措施;四是下达落实县城供水及农田灌溉计划;五是组织动员水利设施完成灌溉和供水任务;六是水库在保证防汛安全前提下尽量多蓄水。
5.2.2 Ⅲ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1)县城连续(春秋季31~50天,夏季21~30天,冬季31~6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或河道径流量比多年同期值偏少3~5成,县城缺水率10%~20%。
(2)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二)启动程序
县防指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主持会商,并报请副总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签发。
(三)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发出抗旱工作通知,派出工作组到受旱地区指导 抗旱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口开展抗旱工作。
(2)兴州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一是加强旱情灾情监测和趋势预报;二是及时通报和发布旱情信息;三是按照抗旱预案规定及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四是派出工作组到一线检查督促抗旱工作;五是加强抗旱水源管理和统一调度;六是开动所有水利设施灌溉供水;七是组织抗旱服务队和社会化抗旱服务组织向人畜饮水困难地区送水;八是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九是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2.3 Ⅱ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1)县城连续(春秋季51~75天,夏季31~50天,冬季61~8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或河道径流量比多年同期值偏少5~8成,县城缺水率20%~30%。
(2)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二)启动程序
副总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主持会商,并报请总指挥长(县长)签发。
(三)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发出抗旱工作通知,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到重旱区指导抗旱工作,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口开展抗旱工作。
(2)兴州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一是加强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密旱情灾情监测和趋势预报;三是及时按照抗旱预案组织落实人饮解困为重点的抗旱措施;四是实施受旱地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五是在确保人饮安全的前提下开动水利设施投入抗旱灌溉,大力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新技术;六是加强城乡节约用水管理和监督,压缩供水指标,限制高耗水行业用水;七是抢修抗旱应急工程或增建临时抗旱设施,适时启动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八是组织抗旱服务队和社会车辆为发生临时饮水困难的县城居民送水解困;九是随时掌握有利天气,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十是适时安排下拨抗旱应急资金。
5.2.4 I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1)县城连续(春秋季75天,夏季50天,冬季8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或河道径流量比多年同期值偏少8成以上,县城缺水率30%以上。
(2)其他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情况。
(二)启动程序
总指挥长(县长)主持会商后签发。
(三)应急响应行动
(1)县政府发出抗旱工作通知,派出工作组到重灾区检查指 导和慰问受灾群众。
(2)县防指加强抗旱应急水源、抗旱物资调度,有关成员单 位按照职责全力支援受旱灾区做好抗旱工作。
(3)兴州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一是加强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密监测旱情灾情,及时发布抗旱救灾信息;三是实施受旱地区抗旱水源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四是及时启动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减小农业供水范围或者减少农业供水量;五是按照抗旱预案规定,修建临时坝、堰、泵站、中浅井等小型应急水源工程设施挖掘水源潜力;六是加强县城节约用水管理和监督,暂停高耗水行业用水,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七是全面组织动员抗旱服务队和社会力量为发生临时饮水困难的县城居民送水解困;八是随时掌握有利天气,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九是紧急安排抗旱应急和救灾安置资金;十是组织饮水困难、送水不便的灾区居民临时向供水有保障地区转移;十一是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强化居民节水意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5.3 响应解除
(1)当干旱灾害解除或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县防指可视旱情变化,由原应急响应命令签发人组织研判会商,适时解除抗旱应急响应。
(2)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备、运输车辆等,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3)应急响应解除后,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协助兴州街道办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干旱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 支持保障
6.1 信息监测保障
(1)干旱灾害发生后,兴州街道办和有工作任务的县防指成员单位要立即恢复抗旱值班制度。启动I级、Ⅱ级应急响应时,实行24小时值班。
(2)开通防汛抗旱通讯网络和旱情监测网络,实现纵、横向联络畅通,及时准确监测报告旱情信息。
(3)县水利、气象、水文、农业、住建等部门加强对雨情、水情、墒情、苗情、县城供水等旱情信息监测,并及时报送至县防指。
6.2 应急支援保障
(1)应急队伍。兴州街道办和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抗旱应急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抗旱,统一调配抗旱服务队和民间抗旱组织的人员和设备;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及公民有义务承担抗旱救灾任务。
(2)交通运输。县交通局优先保证抗旱物资运输,各有关单位应完成所分配的应急送水任务。
(3)医疗卫生。县卫健局做好受旱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医疗服务队到灾区防病治病,开展饮水卫生检查消毒。
(4)治安管理。县公安局做好受旱灾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抗旱设施、干扰抗旱工作的违法行为,维护受旱灾区治安秩序。
(5)物资供应。县防指、兴州街道办应设立固定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器材,加强储备管理和更新补充,保证供应足额可靠。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做好抗旱所需电力、油料、化肥、农药、种子、防疫药物等物资、器材的储备与供应。
(6)资金筹措。按照国家补助与群众自筹相结合原则,遭遇严重干旱、特大干旱灾害时,县财政局及时下达和拨付抗旱资金,县发改局、水利局及时下达抗旱应急设施建设计划。各项抗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县审计局要加强对抗旱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6.3 技术服务保障
县防指建立抗旱专家库,定期分析本辖区旱情趋势,组织开展抗旱技术讲座和培训,做好旱灾防抗过程中的现场技术指导与服务。建立旱情监测、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抗旱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要开展抗旱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抗旱减灾意识,组织开展抗旱应急响应演练,确保在发生不同等级干旱时能够有效应对。
7 善后工作
7.1 灾后评估
旱灾响应解除后,兴州街道办要协同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成立灾害评估组,及时对干旱灾害损失和灾区急需救援支持事项进行认真核实和评估,同时征求社会各界对抗旱工作的意见建议,综合提出干旱灾害评估报告,10日内报县防指。
7.2 对口帮救
接到干旱灾害评估报告后,兴州街道办应尽快研究制定驻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口帮扶抗旱救灾方案,认真组织和落实有关抗旱救灾帮扶措施。
7.3 社会募捐
启动I级、Ⅱ级应急响应后,县防指可根据干旱灾害损失程度,在大力抗旱自救的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募捐活动,吸纳社会资金抗旱救灾。
7.4 工程修复
旱情缓解后,对抗旱期间发生的水利设施损坏和供水设备故障要及时予以修复更换,对应急供水形成的临时坝堰等设施予以清除,对临时改建的供水系统予以加固恢复。
7.5 响应总结
抗旱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兴州街道办和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对抗旱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寻找不足,提出改进建议,15日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指报送。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兴州街道办和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可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的实施预案。
8.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