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7
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是县政府负责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县境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的贯彻执行,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做好综合协调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全面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依法履行职责,狠抓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扎实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也多次受到国家、省、市、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先后被国家生态环境部授予“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被省生态环境厅授予“全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先进单位”、“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全省环境监察先进集体”、“全省环保系统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被市政府授予“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工程绿色机关”,被市生态环境局授予“全市环保系统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年度综合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办公地址:陕西省汉中市西甲直播中学路中段原住院部综合办公楼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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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0
张小超,男,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全面工作。
曹勇,男,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环境监察、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固体废物及核与辐射、尾矿库日常监管;企业自行监测;负责重点行业风险源排查整治、环境应急、环境安全防控、信访维稳反恐、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环境领域资金项目的管理及建设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工作的执法牵头和督察督办。
郑阳波,男,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面源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创建、自然保护区等监管;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应急监测、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状况公告;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环境信息、宣传教育、绿色单位创建、信息公开、环境舆情、环境满意度调查;。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编制及专项规划审核、负责依法行政(政策法规和环境标准制定宣贯实施、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负责减排目标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统计及报告工作;负责城乡工业污染源防治、地表水环境、噪声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污染防治;负责土壤(重金属、地下水)污染防治;负责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划、政策)工作、政策改革、“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稳增长、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负责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工作的执法牵头和督察督办。
贾略凤,女,党组成员。协助张小超同志分管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文明行业创建、对外目标责任书和系统内部考核;负责政务服务、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公务接待、保密保卫、机关安全、内部信访、公车管理等工作。分管工作的督察督办。
王妩,女,工会主席。负责局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