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仙台坝镇委员会 仙台坝镇人民政府 西甲直播:党群服务中心干部分工的通知

中共仙台坝镇委员会

仙台坝镇人民政府

西甲直播:党群服务中心干部分工的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夯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镇党委、镇政府统筹干部意愿、岗位职能、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现将党群服务中心干部分工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党群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

主任由李金国同志担

具体职责

负责做好为民服务和民生保障服务工作。

人员分工

童现华:党群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副主任,负责党群服务中心日常管理、行政审批、林业(秦岭办、防火办、对接县行政审批局、林业局等部门。

任清芝:负责医保、民政工作,对接县医保局、民政局等部门。

王雅琪:负责卫健(疫情防控)、计生、农经、农技、畜牧生产经营、动植物防疫、统计、年报工作、老科协工作。对接县卫健局、农业局、统计局、老年协会等部门。

李志强:负责科协、科技工作对接县科技局工作。

袁方悦:负责人社、统战、民族宗教、纪检监察、教育工作。对接县人社局、统战部、教育局等部门。

张小刚:负责自然资源工作。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工作

二、工作职能

党群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主要履行有关行政审批、政策咨询、公共服务以及待办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职能。具体有:

1.负责收集、整理现行的涉及各窗口业务内容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为公众提供法规、政策查询服务。

2.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核发辖区内群众日常生活中所需的各种证照,为申办人初步审核需经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各类文件、证照。

3.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为辖区内群众办理各类服务项目。

4.根据职责权限为辖区内特殊群体提供各类免费服务。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各类企业及创业意向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的咨询和代办服务。

6.监督各窗口的服务行为并受理投诉。

7.为辖区群众提供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有关咨询、预审、申报等服务。

三、相关要求

1.党群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协调、督查,做好与市、县服务中心工作对接、每月报送报表。

2.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值班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群众,不得推诿;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能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严禁上网聊天或看电影、小说、玩游戏。镇纪委派员不定时检查,一经查实,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将按干部或工作人员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3.综合岗当日值班人员负责服务大厅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


附件:仙台坝镇党群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相关制度



                仙台坝镇委员会                             仙台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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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台坝镇党群服务中心相关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

办事人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要求给予服务或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应按照“八公开”的原则提供一次性告知服务,即:项目名称、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告知办事人。

二、一口进出制度

办事人统一在便民服务大厅受理登记,相应窗口进行办理,形成“内转外不转”,统一办结,提高承诺件计时准确性,有效防止超期件发生。

三、分类承办制度

1.直接办理: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当天办结或直接答复的一般事项即收即办,材料不全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并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2.承诺办理:对需要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特殊事项,由窗口人员受理,初审材料后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现场踏勘由窗口统一安排督促,确保在承诺期内完成)。

3.联合办理:对需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便民服务大厅组织联合办理。

4.上报办理:凡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查材料,由后方工作人员或全程代理员代理上报,并明确告知所需的费用以及办结时限。

5.明确答复:凡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申请事项,对当场或当日能够认定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认定,对当场不能认定的应在3天内给予明确答复。

四、全程代办制度

对老弱病残和重点企业及有特殊困难或需要调查的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委托代办时,由服务对象填写委托代办书,指定代办员,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和承担待办事项的所有规费,委托代办书经便民服务大厅分管领导审核后,代办员实行代办,在承诺期内办结委托代办事项。

五、责任追究制度

对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或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当中因故意、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损害审批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六、首问负责制度

1.当事人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求提供服务或请示解决问题时,由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负责办理,首次接待的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对来访人员,要以客相待、热情服务,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必须认真释疑解惑,落实办理。不是自己范围内的工作,要负责联系到有关部门或落实到人,负责到底,绝不允许一推了事。

3.首问责任人接到来访电话,属本职业务范围能够答复的,应予准确答复;一时无法答复的,要做好电话记录,留下对方电话号码,待汇报或研究后再给予明确答复;不属于本职业务范围的,要明白来电者的意图,负责告知来电者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

4.答复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时,要努力做到准确无误。对于自己不清楚、吃不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相关领导,并给予明确解答。

5.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负责地处理、答复,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事项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完备的,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其他同志职责范围内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在简要询问有关情况后,及时将当事人引至或将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转达相关人员办理。  

6.对不属于责任人所在部门及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责任人应耐心、详细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项的具体部门及所处位置,必要时做好联络、协调工作,或将办事者引到相关人员处。

7.遇到紧急重要事宜,必须特事特办,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需要请示研究的问题,就立即请示上级予以落实;确属无法按时解决的特殊情况,要说明原因。  

8.首问责任人因生硬、冷漠、推诿等态度不好,受到投诉、指控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9.首问责任人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理问题轻率或在具体办事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现象,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或上诉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当事人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清退或除名。对方提出的过分甚至无理要求而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解释,努力让办事、来访人员满意。

七、限时办结制度

1.对上级领导交办的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在接待部门办事、群众来访时,要热情接待,并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做好登记、办理、转递等工作。  

2.对前来办事的人员,所办事项能够立即办理的要随到随办,当时不能办结的,要在承诺时间内及时办结。若手续不完备,要一次性告知办事所需全部事项和文书材料,让其补齐手续后,尽快给予办理。

3.常规性工作能及时办理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不能立即办结的,应限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3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应专门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当事人对办结时限另有要求,除确实无法办结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外,应按当事人要求的时限办结。 

4.对上级领导交办的规定时限内的事项,严格按要求在时限内办结。  

5.对违反限时办结制度,造成影响、贻误工作的,依照有关制度予以责任追究。